广州市项目申报,2025年度企业创新计划,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补助

时间:2025-08-18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4〕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现启动2025年度企业创新计划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补助(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方向和范围

  本专题包括新药临床研究补助、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补助、机构认证补助、研发服务补助及临床试验服务补助等5个方向,补助范围见附件1—5。

  二、组织方式

  申报单位组织经办人通过“广州科技GI”(https://gzsti.gzsi.gov.cn/)自行申报,按要求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审核经办人填写的补助申报材料,经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助。

  三、补助方式

  本专题的补助方式为政策性后补助。补助资金由申报单位按照科研活动需要自主统筹管理使用。

  四、申报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经营场所,以该分支机构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年(含)以上,且在广州地区“纳统”。

  (二)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期间、补助拨付之前,不存在注销、迁出、歇业、吊销、破产等情况。

  (三)申报单位未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信用惩戒期内。申报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四)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本通知不同方向的补助,不同方向需单独申报且按不同方向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五)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在“广州科技GI”填报和提交补助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所有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六)申报单位若为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须在单位注册“广州科技GI”前致函市科技局说明情况,并提供《营业执照》和纳统证明材料。

  (七)申报单位应确保资金账户正常,若存在资金账户异常、不具备资金拨付条件等情况的,暂缓拨付补助资金。因账户异常、不具备资金拨付条件等情况,导致资金暂缓拨付超过预算当年的,原则上不再拨付补助资金,不再给予补助支持。

  (八)申报单位已经纳入统计部门企业研发活动统计范围,但上一年度未开展研发活动的,不得申报补助项目。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广州科技GI”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无需另行注册。

  (二)申报单位和经办人信息维护。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广州科技GI”,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经办人自行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三)填写申报材料。经办人登录“广州科技GI”,选择相应的补助方向,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材料完整准确无误,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组织单位。

  (五)审核推荐。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补助申报材料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补助申报材料不再退回修改。

  六、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时,网上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18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8时。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加强本单位补助申报工作的统筹组织,合理安排补助申报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因填报截止时间前系统网络拥塞而耽误申报。

  (二)申报单位和经办人须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各项要求,并按通知要求在“广州科技GI”提交补助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错过填报时间节点等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已获过去年度本专题相关补助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四)申报单位应据实填写补助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五)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存在违规申报情形的,收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对未拨付的财政资金不予拨付,并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发现存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行为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

  (六)补助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和公开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广州科技GI”查询。

  八、联系方式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

  系统技术支持:83124114。

  单位注册及信息维护业务咨询电话:83588209。

  业务咨询:83124164、83124064、83124163,联系人:雷超旭、莫晓波、蒋韬略。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附件1:新药临床研究补助方向.doc

  附件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补助方向.doc

  附件3:机构认证补助方向.doc

  附件4:研发服务补助方向.doc

  附件5:临床试验服务补助方向.doc

  附件6:共有人同意书.doc

  附件7:“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医药创新产品产业化工程领域.doc

  附件8:产业结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医药部分).doc

  附件9:“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七大重点发展领域.doc

  附件10:广州市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11:推荐书.doc

  附件12: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点联系方式.doc

  附件13:广州地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16日